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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旗工商局全力迎接文明城市再评选 --
发布日期:2008-5-15 15:42:31  来源:  编辑:
      今年是全力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再评选的关键之年。巩固文明城市成果,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对于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说,面临着严峻的形势、承载着繁重的监管任务、肩负着巨大的责任。为此,达茂旗工商局要按照旗委、旗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三个不变”:服从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不变;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不变;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变。自觉把思想和行为统一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来。围绕中心做工作,服务大局做文章,促进发展强监管,盯住问题抓落实。团结一心,真抓实干,固强补弱,全面提高,努力实现监管与发展的统一;监管与服务的统一;监管与维权的统一;监管与执法的统一。全力完成好达茂旗旗委、旗政府赋予的目标任务。

    一、继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按照国务院提出的“两个百分百”和“一个彻底解决”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一是把好食品经营安全关,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制度,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重点加强对小饭店、小食品店、小烤吧、小饭桌的监管。对今后凡是没有前置审批手续经营餐饮、食品的经营者一律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对凡是没有取得前置审批手续、不能领取营业执照,已经经营餐饮、食品店而又为维持生计,家庭困难的经营户,我们将由政府牵头协调行业主管部门通力解决,确保这些经营户全部纳入我们监督管理的视线之中,从源头上遏制无照经营行为。二是要继续落实工商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全面落实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和建立进销货台账制度,保证食品进货渠道正规,有据可查,严格堵塞制售假冒和伪劣食品渠道。三是突出扩展“两个延伸”,把执法力量由城镇向农牧区延伸;把执法重点由城镇向农牧区延伸,大力加强农村牧区和城乡结合部小作坊及校园周边小饭桌的监管。各工商所要强化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查处以送货下乡为名向农村牧区销售质次价廉的食品。同时,我们要充分发挥建立在全旗40个较大的嘎查、行政村“草原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络站”的作用,及时处理农牧民的投诉,就近查处损害农牧民合法权益的案件。四是大力推行自制食品标牌制度,给自制食品佩戴身份证明。结合达茂旗市场实际,对进入农贸市场的无包装自制豆腐、豆芽、粉条、馒头等食品标明生产加工者名称、姓名、日期、地点,便于消费者有选择地购买,保障消费者拥有知情权。五是配备食品检测设备,提高食品安全科学水平。我们要在去年已为4个工商所配备了便携式食品检测箱的基础上,5月份再挤出资金建立食品安全检测中心,配备全功能的食品检测设备,随时随地对“问题食品”进行检测,全面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二、继续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规范广告市场秩序。要进一步完善广告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自律制度,把医疗、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农资商品、房地产广告作为整治重点;把各类媒介和户外广告作为监管重点。严格规范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行为,坚决根治各类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规范达茂旗广告市场秩序,营造文明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三、继续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虚假宣传或误导宣传行为、商业欺诈行为、垄断行业和公用企业强制交易行为、非法传销活动、房地产及装潢企业合同欺诈行为、“黑中介”骗取钱财违法行为、商业贿赂行为等重点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清理打击制假售假窝点,严厉查处侵害农牧民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重大违法案件。对群众反响强烈、严重影响精神文明建设、危害社会治安的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违法经营活动,配合主管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全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继续开展以文明诚信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营造诚实信用的经营环境。达茂旗工商局要结合这次全国文明城市再评选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诚信市场活动,把北辰农贸市场和边贸市场创建为文明诚信市场。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食品安全放心店”、“消费者满意一条街”活动,把百灵庙镇步行东街列为“消费者满意一条街”,把步行西街列为“品牌一条街”,切实加强对人民群众吃、穿、用消费品市场的监管,营造放心、安全、公平交易的市场环境。开展评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文明科室、文明示范窗口等活动,大力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文明执法形象。

    五、优化服务水平,促进全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以“科学发展,富民强旗”为主线,认真落实旗委、旗政府经济发展战略,为达茂旗再次创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一是把好准入关。继续坚持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审一核制,采取上门服务,全程服务,跟踪服务等服务举措,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入驻开辟“绿色通道”,营造拴心留人的投资创业环境。二是大力扶持第三产业发展,认真落实上级扶持第三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三是大力服务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帮助指导,扶持农牧民成立农牧民专业合作社。2007年7月1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之际,该局通过积极上门服务,跟踪指导,成立了全自治区第一家“百灵农业经济专业合作社”,目前全旗已有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扶持农民合作社的兴起,打造农牧区集约化经济,促进农牧民增收。同时,采取红盾护农、品牌富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政策扶农、信息助农等措施,积极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韩雅俊 张清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