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日上午,包头召开精神文明建设暨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再评选动员大会。会议提出,今年,包头市精神文明建设要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各项测评标准转化为常态工作目标,全力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再评选。
2005年,包头市荣获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两年来,全市深入开展了道德模范评选、市民礼仪宣传教育、志愿者服务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打造了环保小卫士、包头义工等一批崭新的活动品牌,精神文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市民整体文明素质明显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丰硕。
今年,包头市精神文明建设要以落实长效工作机制为重点,紧扣新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全面实施《包头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行动纲要》,从公民基本行为规范入手,进一步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要通过在昆区和青山区召开全市第二届两个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为契机,以会促创,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发展;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为主题,扎实推进“北疆文明大通道”、“文明行业”、“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全力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再评选工作。
会上,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莫建成,市委副书记、市长呼尔查讲话要求,保持全国文明城市这个荣誉,是全市人民共同的期望,建设好全国文明城市是大家共同的责任,全市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对包头长远发展负责的高度,站在对全市人民群众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迎接再评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再评选取得成功!
会上,还对2007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114家单位、27个示范窗口进行了命名表彰,同时,撤销了23个单位的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市长呼尔查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部分责任地区、责任部门领导签订目标任务责任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