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虽然“限塑令”从今年6月1日开始已经执行好几个月了,而且,按照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和工商总局公布的“限塑令”相关补充意见,无标志的手撕袋(连卷袋)也必须于9月30日前退市。从10月1日起,连卷袋除了明确禁止当作购物袋使用外,还要求卷袋上必须打上“食用品”字样和“QS”等标志。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实际执行情况却很尴尬。“限塑令”已经流于形式,这种现象值得关注。
免费塑料袋大行其道
“限塑令”不再允许商家免费为顾客提供塑料袋,而是收费,商家当然乐意,但是,硬性让老百姓改变一个生活习惯并不难,难的是新的习惯如何建立,是否便于生活,否则,人们在更改过程中会感到很不习惯,让推行工作变得艰涩尴尬。家住赛罕区桃园小区的李雅琴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在生活节奏快了,人们很难专门抽时间提着篮子去买菜。所以,很多人都已养成了空手去超市的习惯,即便是塑料袋收费,如果售价只是几毛钱,很多消费者特别是年轻人还是很难改变用塑料袋购物的习惯。“当然,国家发布‘限塑令’的目的是以保护环境为初衷。但要限制塑料袋,先要找到适合的替代品,并在回收和重复利用环节做更大的努力,否则好事就容易变成一场作秀。”李女士这样分析说。的确,记者在采访中也注意到,眼下的“限塑令”真的已经流于了形式。虽然大多数超市在执行“限塑令”方面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在农贸市场和街头小店,“限塑令”成了摆设。11月7日上午,记者在呼和浩特市东瓦窑农贸市场以及乌兰小区早市等地看到,除了有个别老年人提着自备的布袋买菜外,绝大多数顾客都是利用商家提供的免费塑料袋装菜。一位自称姓王的老商户介绍说,刚实行“限塑令”时,有关人员告诉过他们不能再使用免费塑料袋了,工商部门的人也经常来检查。听说还有的商贩因为没有使用环保塑料袋而被罚了款。所以,商贩们就有所顾忌,但到了后来,一来是顾客需要,二来是检查的也少了,于是,大家也就又就明目张胆地开始向顾客提供免费塑料袋了。一家粮油经销店的老板说,大多数顾客都有这样的心理,既然有免费的塑料袋可以使用,还为什么要花几毛钱去买塑料袋呢!“限塑令”后,就因为塑料袋要向顾客收费两毛钱,还影响了他们的正常销售,一些老顾客也不愿意来。后来,看到大家都又使用免费的塑料袋了,为两毛钱向每个顾客解释太麻烦,于是他们也就慢慢又开始使用免费塑料袋了。
超市连卷袋仍无标志
而连卷袋的境况同样也没有好到哪里去。连卷袋基本上都用于超市,作为包装水果、蔬菜、生肉、熟食品店等各类散装食品之用。尽管国家三部委要求从10月1日起,连卷袋必须打上“食品用”和“QS”等标志,但在有的超市里,实施情况却并不理想。记者在部分超市采访时发现,超市所提供的连卷袋仍然是原有的无任何标志的半透明的塑料袋,在一些出售包子、酿皮等熟食品柜台上,甚至仍在使用超薄的白色塑料袋。而带有“食品专用”和“QS”标志的连卷袋踪影难觅。在一家超市里,顾客直接撕下袋子就装玉米面,记者问售货员是否知道连卷袋必须打上“食用品”和“QS”标志,售票员摇头称不是很清楚。而一些熟食柜台则由供应商自己提供塑料袋,上面打印着他们的商品名称、电话等带有广告色彩的字样。
其实,超市里的连卷袋也分为两种:一种是食品类的,可以直接包装熟食等不需要经过二次清洗直接入口的食品;而另一种是非食品类的,非食品类的连卷袋大多采用PE材质,添加了碳酸钙,即工业食灰粉,价格便宜。但如果这类连卷袋用于食品包装,则会有害于人体健康。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国家三部委才作了后来的补充规定。不过,从整体情况来看,大型超市一般在“限塑令”的推行方面都做得比较到位,但那些农贸市场、早市等就成了摆设,“限塑令”在这些地方几乎成了一纸空文。而且,还有一种情况同样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国家实行的“限塑令”规定:“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不在超薄塑料袋此列的,将实行有偿使用制度。”这段话的本意是想以收费为手段,减少塑料袋的使用,唤醒人们的环保意识。但一些商家却利用“限塑令”搭起了顺风收费车,尽管塑料袋还是原来那个塑料袋,却明正言顺地收起费来。事实上,塑料袋一旦收费,就成为了商品,上面就应该有名称、厂址厂名及条码等,否则,便可视为“三无产品”,遇到这样的情况,消费者可持收费依据向工商部门投诉。 |